进口药收获大国产药落地少
从2016年CFDA优先审评审批制度实施至今,咸达数据V3.2发现共有55个生产批文与优先审评审批政策相关,其中最终没纳入优先审评名单而获批的产品批文数4个,纳入优先审评名单而获批的产品批文数51个。51个产品批文中4个是2016年获批,47个在2017年获批,由此可见2017年才是优先审评政策见效之年。
截至2017年8月14日,纳入优先审评的受理号数316个,其中172个是国产受理号,144个是进口受理号,国产占比超过半数。然而,47个2017年新获批的批文中,仅有7个是国产批文,其余40个都是进口批文,占85%。
获批时间方面,国产获批优先审评批文从承办到获批平均时间为40个月,进口产品的均值为21个月。
国产优先审评和进口优先审评相较之下,CFDA“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发布后,进口药获批加快,优先审评产品中进口药获批的成功率更高。
国产药:
首仿药获批产品数最多
国产药纳入优先审评的10个批文中,有8个批文是首仿药(见表1)。例外的2个:一是同步递交美国ANDA申请,已通过FDA现场检查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的注射用阿奇霉素;另一个则是以抗艾滋病药物为由获批的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此外,另一个优先审评抗艾滋病进口新药值得关注,是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多替阿巴拉米片,7月26日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登录中国上市,但截至2017年8月14日暂未查到批文。
进口药:
获批理由大多为“更具治疗优势”
进口药方面,获得优先审评的理由大多为“更具治疗优势”。如表2所示,笔者每次看到CDE给进口新药优先审评的理由是“与现有治疗手段相比具有明显治疗优势”之类的评语,总有一种创新性都被进口新药“承包”的感觉。
从治疗领域来看,进口新药优先审评获批的还是以抗肿瘤靶向药为主,如阿法替尼片、优先审评中上市获批时间最短的甲磺酸奥希替尼片、治疗BRAFV600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维莫非尼片、治疗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的磷酸芦可替尼片、治疗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CRC)的瑞戈非尼片。以上“全球新”的新药在国内能与国际同步上市,受益的是国内患者。
排名第二的治疗领域为治疗丙型肝炎病毒药,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阿舒瑞韦软胶囊和盐酸达拉他韦片在2017年获批,用于成人慢性丙型肝炎的联合治疗。CFDA还是对盐酸达卡他韦片和阿舒瑞韦软胶囊提出了上市后监测与评价的相关要求。由此可见,进口新药虽然上市审评获得批文速度加快,但后续还是要补做相关的临床试验。
儿童药:
孤儿药上市免临床,上市后补试验
儿童药共3个产品获批,其中麦格司他胶囊和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是孤儿药。
麦格司他胶囊是葡萄糖神经酰胺合成酶抑制剂。该产品于2006年被欧洲药品管理局认定为治疗C型尼曼匹克病的孤儿药,2009年获准用于治疗成年及青少年C型尼曼匹克病患者的进行性神经症状,随后该品相继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士、日本等30多个国家获准用于治疗C型尼曼匹克病。目前,该产品为全球唯一批准治疗C型尼曼匹克病的药物。
在我国,2013年CDE的审评概述栏目中提到,“在安全有效性有依据,风险可以控制的情况下,同意本品在我国条件性批准上市”。其中批准条件为“上市后需在国内进行规范的临床试验,病例数15例,临床用药时间至少1年,以对本品用于中国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剂量等进行评估,了解症状改善情况和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良反应严重程度及处置办法等”。但直到2016年获批前,一直没有查到麦格司他胶囊获批的批文。原研厂家Actelion Registration Ltd.于2011年申报临床,2015年申报生产,登录第一批自查核查名单后在2016年11月正式批准进口。
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于1997年12月31日在法国获准用于治疗早产新生儿呼吸暂停。1998年9月获得美国孤儿药资格,并于1999年9月21日获得美国FDA上市许可。目前在欧美地区,枸橼酸咖啡因制剂已成为临床上治疗早产儿呼吸暂停的首选药物。登录我国上市的厂家为ChiesiFarmaceuticiSpA,其规格并没在美国上市。CDE当时对其上市有限度获批要求为上市后需开展应用本品治疗早产儿呼吸暂停的开放性的临床试验,建议病例数不少于200例。2016年获批的是国内首仿成都苑东药业。
此外,曾经以儿童药登录拟纳入优先审评名单但最终没有登录优先审评名单的一品红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和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于2017年获得增补规格。
小结<<<
国产厂家获得优先审评并获批上市的以首仿药为主。进口厂家获得优先审评并获批上市的是“全球新”的新药,其批量上市后主要影响的领域是肿瘤药市场。
进口新药的优先审评平均获批速度较国产优先审评速度快。由表4可见,多中心临床减免了上市所需的临床数且加快了上市速度,个别新药申报案例数较少,获批后CDE会要求增加开展上市后临床监测。
从临床数据核查到多中心证据认可的加快上市,都可以看出临床证据在药品研发注册过程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临床数据作为药品研发企业核心竞争力,国内研发企业不要仅仅满足于对真实性的基本管理要求,还要从科学挖掘角度出发管理上市前后的临床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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